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「你打發人去窺探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,他們每支派中要打發一個人,都要作首領的。」(民十三1-2)
當神吩咐摩西打發人去「窺探」祂「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」時,祂不是要他們回來告訴摩西他們「該否」進迦南地,乃是他們「該如何」進去,因為神已經將那地賜給以色列人了。迦勒的反應很對:「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吧!我們足能得勝。」神已說過賜那地給以色列人,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去「得」那地,就好像你父親為你買了一棟房子,你所要做的就是住進去,因為房子已經是你的。
可惜大部份探子「自作聰明」,神從來沒有叫他們去「評估」到底「進迦南地」是否可行,他們卻作出「我們不能上去」的定論(民十三31)。同樣地,神今天給了我們許多寶貴的應許,我們只是要去「窺探」(explore)如何把應許兌現,而不是去「評估」這些應許是否可以實現。
讓我們抓緊神的應許,勇往直前,去得神已賜給我們的應許地,千萬別因我們的不信和叛逆,而要用四十年來走十一天的路程(參申一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