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「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」(路十八1-12)
耶穌這個比喻很有意思:法利賽人站著,「自言自語」地禱告;有英文聖經翻作「向自己禱告」(prayed to himself)。試問這算甚麼禱告?再看他禱告的內容:「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……也不像這個稅吏……我一個禮拜……凡我所得的……。」他這個「禱告」,基本上是在炫耀他比其他人都好,並在數算他所作的,包括每星期禁食兩次,十一奉獻;換句話說,他不是向神禱告,乃是用禱告的「模式」,讓人知道他有多好;他所列出來的東西,不靠神也可做得到。
讀到這比喻時,也許我們第一個反應是:「感謝神,我不像這法利賽人……」且慢,當我們以為自己比這法利賽人好時,我們已成了法利賽人。不少時候,當我們在說感謝神時,也只是在炫耀自己有多本事,或是自己的孩子有多優秀;「感謝神」也只是叫自己顯得較「屬靈」的口頭禪。
求察看人心的神,除去我們裡面一切的自義,寬恕我們有作法利賽人的時候。
“讀到這比喻時,也許我們第一個反應是:「感謝神,我不像這法利賽人……」且慢,當我們以為自己比這法利賽人好時,我們已成了法利賽人" Excellent, Carmen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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