恨,能挑啟爭端;愛,能遮掩一切過錯。(箴十12)
話說有對夫婦關係不和,走去找輔導員幫忙;輔導員建議在未來一星期內,彼此對對方有甚麼不滿,不要馬上說出來,乃是寫在紙上,待下回見他時一起拆開來看,免得太多口角徒添傷害。於是一星期過了,他們又來到輔導員面前,做丈夫的先把太太寫下的「罪狀」一樣樣讀出來:「你下班遲了,不打電話回家,叫我擔心。」「答應好修理水龍頭,卻遲遲未做。」「晚上埋頭上網,沒有關心孩子的功課。」…當丈夫把所有罪狀讀完後,太太感到好舒服,總算申訴有門路;輪到太太讀丈夫的紙條了,滿以為丈夫定必旗鼓相當,把握機會跟她「算帳」,怎料,她拿起第一張紙,上面只寫著三個字:「我愛你。」第二張:「我愛你。」之後每一張都是寫著:「我愛你。」不難想像這做太太的馬上被融化了。
愛,能遮掩一切過錯;愛,是最厲害的「武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