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:不要寫「猶太人的王」,要寫:「他自己說,我是猶太人的王」。彼拉多說:我所寫的,我已經寫上了。(約十九21-22)
單看這段對話,我們可能以為彼拉多是個相當固執,甚有主見,作過的決定就不能更改,一意孤行的人;可是,在這之前剛發生了甚麼呢?眾人把耶穌帶到他面前,經過一輪審問,他明明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來(約十八38),卻在群情洶湧的猶太人前,不能說句公義的話,卻揀選了容易的路,讓猶太人選擇釋放強盜而釘死耶穌!彼拉多本可以按照內心確認耶穌乃無罪這感動,履行他身為審判官的任務,作出公平的評審,他卻錯過了這機會;反而在關乎一己面子的小事情上卻是一點也不肯讓步。他實在是本末倒置,把個人榮辱放在真理公義之上,這是何等可憐和可惜。
今天我們有否在犯同樣的錯誤?在雞毛蒜皮的小事上大做文章;在關乎真道見証的事情上卻是裹足不前,唯唯諾諾。
神呀,求你賜我們為真理挺身而出的勇氣,輕看個人得失的胸襟,並分辨是非輕重的智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