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六日 耶穌的朋友

耶穌對他說:「朋友,你來要做的事,就做吧!」(太廿六50)

耶穌如何被門徒猶大出賣的故事我們都很熟識,然而我們可有注意到當猶大與他親嘴,以此為暗號讓捉拿耶穌的人知道誰是他時,耶穌還稱猶大為「朋友」。耶穌這樣說不是要諷刺或挖苦猶大,乃是真心稱他為朋友,因為在猶大賣他之先,他已選擇完全降服,「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(腓二8)在猶大前來之先,耶穌已三次跟父神說:「倘若可行,求你叫這杯離開我;然而,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」(太廿六19)「然而」這兩個字,告訴我們耶穌看父神的旨意遠比自己的安危重要,既是他自己選擇順服,他不是「被抓」,而是甘心被捕,「為要應驗先知上的話」(太廿六56)。

耶穌沒有單看眼前要賣他的猶大,乃是看到整件事背後父神更高的旨意,所以他仍能稱猶大為朋友,被傷害仍心不生怨,最終神「將他升為至高」(腓二9),這也是我們該有的「基督耶穌的心」(參腓二5)。

十一月五日 更大的神蹟

所以,我們時常坦然無懼,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,便與主相離……我們坦然無懼,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。(林後五6-8)

不久前一位來自國內廿多歲的研究生,因車禍被送到加護病房,一直昏迷,要靠藥物和呼吸器維持生命;父母從國內趕來看他們唯一的孩子,消息一傳開,認識和不認識她的弟兄姊妹都紛紛為她禱告,盼有奇蹟出現,她可以醒過來、好過來,雖然醫生們一開始就說她能生還的機會極低。

幾個星期過了,學生的情況沒有好轉,磁共振成像更顯出大腦受損程度不樂觀,就算她真的醒過來,也只可能是個植物人。

車禍後一個月零一天,這位學生終於被主接去,神沒有照我們原先的禱告來應允我們,卻是讓我們深信她已脫離了這個不能自己呼吸、自己吃喝、自由活動的身體,而馬上進到天父愛的懷抱裡,擁有的是榮美的靈體。神讓我們用信心的眼睛看見那看不見的,給我們那來自天上,無法解釋也不能奪去真實的平安和安慰,某種意義上,這可能是更大的神蹟。

十一月四日 什什奉獻

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(羅十二1)

 參加少年團契時,有位弟兄曾說,他要把每天2.4小時奉獻給神,因為一天有24小時,所以既然金錢要「什一奉獻」,時間也要「什一奉獻」。那時我心裡馬上的反應是:那麼難道其餘的廿多個鐘頭就是屬於你的,你就可以「任意而行」嗎?

總覺得新約的標準比舊約高多了,舊約是以牲畜為祭物,新約是把我們整個身體(意指全人)獻上,當作活祭;也許新約的標準不再是什一奉獻,乃是「什什奉獻」:我們「無論作甚麼,都要從心裡作,像是給主作的,不是給人作的。」(西三23)「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」 (羅十四8)

其實也說不上「奉獻」,因為我們所擁有的,本來就是承受得來的,都是恩典,誠如保羅所說:「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」(林前四7)

八月廿九日 起初的愛心

然而,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,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。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,並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事。(啓二4-5)

最近聽牧師分享這段經文時,神的靈光照,發現我們不單可以對神失去起初的愛心,就是對配偶、孩子也同樣可以。回想「初戀」時,在世上找到一個與你同走天路的人,知道不論何境遇,總有一雙肩膀可給你依傍,心裡總是為對方的好處著想,覺得自己忽然變得好「偉大」;及後結了婚,真的可以共同創造生活時,卻又發現生活裡有許多必需處理的瑣事,不再是廿四小時的羅曼蒂克;對對方也不期然有許多要求,起初的愛慢慢淡化,興奮不見了,已經得到的變成理所當然,達不到要求的卻是常常記住。

同樣地,當孩子初生時,我們對他那「起初的愛」是多麼的細膩,他一天吃幾安士奶,哭了多遍、笑了多遍,我們都記住,每一個表情、每一個動作我們都嘆為觀止,覺得他的受造奇妙。當孩子慢慢長大,我們對孩子的要求也越來越多,有要求就有不滿,一個充滿愛的關係也慢慢冷凍下來,多麼可怕。

求神幫助我們常回想起初的愛心:對神如是,對我們所愛的人也如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