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十七日 是…所以要…

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(林前六20)

注意這節經文的先後次序:因為我們「是」…,所以我們「要」…。因為我們是神用極重代價買贖回來屬祂的人——這是我們的「身份」,所以我們要用生命來榮耀祂——這是我們的「表現」。換句話說:我們的身份和價值決定我們的表現,而不是讓我們的表現來決定我們的身價。

世界的價值觀是:你有出色的表現,你就是個重要人物;所以許多人窮一生為了「出人頭地」、被人重視,不斷地向上爬,證明自己是「可以」的。有些信徒也落在這網羅中,以好行為、好事奉、好見證,來「證明」自己的價值;更可憐的是,有些做父母的有意無意把這價值觀活了出來,做兒女的總要拿好成績、有好紀律才是個好孩子,這樣要靠表現來鞏固地位,永遠不會有安全感。

想想今天你在努力,是因為要成為某某人(“somebody”);抑或你已知道自己是“somebody”(神用重價買來的人),所以很「自然」地努力?

八月十七日 是…所以要… 有 “ 1 則留言 ”

  1. 「身份和價值決定我們的表現」,但又有多少人能活出他們的身份?
    學生:吸收知識,廣闊視野
    信徒:榮耀神
    警察:保護市民
    律師:正直公義
    ……
    我相信神的兒女這身份是最寶貴的。當我們經歷這身份是極重價買贖回來,生命被更新改變,生活就不再一樣:積極、樂觀、使命感……。這樣,其它身份也必定做得好!

    求主幫助我在生活不同的角色中,也能活出祂的樣式,榮耀祢名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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