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 不要只在光中發光

你們是世上的光(太五14)

我們是「光」,是教會裡的光、講台上的光、主日學教室裡的光、大型基督教會議裡面的光,卻不一定是「世上的光」。在許多「基督徒」的場合裡,我們都很自然和「舒適」地流露著我們的光,但一旦在這「世界」裡,我們可能會變得陰暗,甚至有意無意地把這光收藏起來,因為要跟世俗「脫節」比在「這彎曲悖謬的世代,作神無瑕疵的兒女……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」(腓二15)來得容易。

我們不要「向詩班講道」,因為他們可能比你更會講。我們要有這「光」的意識,常常記住我們是帶著主光的人,去到哪裡,光照那裡,特別是那些幽暗之處︰一個友善的微笑、一句真誠的問候、一些實際的援手,這些都可以照亮別人的生命。光在光的地方起不了甚麼作用,反過來說,光在那漆黑的角落,可以給人盼望、給人指標、給人導引。我們的光必須「照在人前」,叫人們看見我們發亮的生命,「便將榮耀歸給……在天上的父。」

十月二十日 不要只在光中發光 有 “ 6 則留言 ”

  1. 光就是亮的,没法隐藏,光发出亮来是本能。作为基督徒,的确当象明光照耀。不仅在光中发光,更应在黑暗中发光,因为黑暗中更迫切需要光,也许基督徒不仅是锦上添花,更应该雪中送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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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在黑暗中隐藏自己确实比发光容易,因为我们会被黑暗所嘲笑,所藐视,所打击,与黑暗隔绝是我们下意识得靠自己的一种自我保护。约翰福音说“光照在黑暗里,黑暗却不接受光”,黑暗不喜欢光本是常态。而主让我们去挑战这事实,从很多实际生活中的小事开始做起。而做之前,我想最要紧的还是祷告求神感动人心,让黑暗知道自己需要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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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信耶穌日子久了,參與教會日子長了,事奉投入信徒生活等,我們的圈子愈來愈以信徒為中心,生活圈子窄了。求聖靈提醒,在每天的生活裡開我眼睛,刻意抓着每一個機會,發光在沒有基督生命的人中見証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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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現今世代信耶穌的人,大多是星期日基督徒,耶穌只在教會裡,就是有光的地方,所以基督徒只可以在教會發光,當一離開教會光就會自動暗下來,真是可悲。唯有靠著耶穌和常記著耶穌常與我們同在,所以無論在哪裡,我們都可以靠主發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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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基督徒信主久了后,朋友圈就会缩至全部都是基督徒,这样就没有不信主的朋友,就变成“只能在光中发光”,我们也要有意识与非信徒多接触,向他们伸出友善的爱之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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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「我們的光必須照在人前」是需要操練的。我們會害怕與陌生人接觸,害怕被拒絕,害怕對方負面的回應……
    我服侍的教會每逢節日都會安排帶兒區的孩子走進社區,探訪護老院、派發小禮物包給街坊,送上祝福。目的是從小訓練他們不害怕接觸陌生人,也培養他們有一顆憐憫的心,不專注在自己的需要上,從小學習為耶穌發光!
    求主幫助我們的生命,能發出光輝,照耀黑暗,榮耀歸給天上的父神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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