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廿五日 兩三個人的中間

我又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(太十八19-20)

「求什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……成全」;「無論在哪裡……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這是兩個很寶貴的應許啊!條件是甚麼呢?「若是……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」,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」,這並不是太難做得到的事啊!簡直好得令人難以置信(too good to be true),但主耶穌的確是對門徒這樣說,對我們這些跟隨他的人,這同樣是真的。我們有否把事情弄得太複雜,常在追求人數多、節目多、花式多,很多時候意見也多,以致很難同心,也就很難成事;不能專注耶穌,以他為中心,只是嘴唇奉他的名走在一起,也不容易經歷神的同在。

願意我們更多看重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,兩三個人奉主名的聚會,先多經歷禱告蒙應允和主在其中的甘甜,才去計劃那更大更難的事吧!

十一月廿五日 兩三個人的中間 有 “ 4 則留言 ”

  1. 感謝主寶貴的應許!是的,神要的是我們同心合意的禱告,奉主的名聚會,求主幫助我在禱告的生活中,常常受提醒,更少的自我,更多的與神與人同心,讓主全權的掌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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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非常认同作者的这个结论:“願意我們更多看重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,兩三個人奉主名的聚會,先多經歷禱告蒙應允和主在其中的甘甜,才去計劃那更大更難的事吧!”
    事实上,许多弟兄姊妹并没有很多祷告蒙应允的经验,也没有很多经历到主同在的甘甜。究其原因,我想恐怕是没有真正懂得什么是“同心合意”和“奉我的名”。
    祷告既是神赐给我们的权柄,也是命令。【西3:17】无论作什么,或说话、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稣的名,藉着他感谢父神。我们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,这个“心”和“意”都是与耶稣有关的,是【腓2:5】“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。”的那个心、那个意,绝不是我们自己的心意。我们祷告得蒙垂听,得到回应,是因为奉的是神独生爱子耶稣基督的名,都是跟祂有关的;奉耶稣的名祈求,就是在耶稣基督里祈求,要我们照着祂的心意祈求,体贴基督耶稣的心肠。【西1:16】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,无论是天上的、地上的、能看见的、不能看见的,或是有位的、主治的、执政的、掌权的,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,又是为他造的。
    我们之所以被造,“是藉着他造的,又是为他造的。”所以,我们祷告祈求的,都要以他,就是以我们的主耶稣为中心,而不是为了满足我们这些无用的仆人自己的私欲,以致本末倒置;这样行,便是蒙神喜悦的了。
    全能的神喜悦之事,焉有不成就之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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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有一首兒童詩歌歌詞:
    多禱告,多有能力;
    少禱告,少有能力;
    不禱告,沒有能力,
    我們要常常禱告。
    當我們教導孩子要常禱告時,我們有實踐這真理嗎?我們真的相信禱告能帶來能力、帶來改變嗎?我們相信當我們禱告時,神在我們中間嗎?

    神呀!赦免我們的不信,赦免我們只將真理當作知識的教導人,沒有實踐及遵行。聖靈求祢喚醒我們的心,回轉歸向父神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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