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十四日 人的責任與神的主權

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來跟從我,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。』」(太4:19)

一個命令,一個應許。

人的順服,神的祝福。

這裏我們看到一幅人神共參的美麗圖畫。當人回應主的呼召,願意放下自己所擁有的一切,包括家庭、事業、安全感、已習慣的生活型態,跟隨在世人看來身無長物的主,居無定所,每一步都是憑信心前行時,主耶穌的應許是:「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。」是的,你將收獲纍纍,但你所獲得的,不再是只能餬口的魚兒,乃是積存在天上的產業,結出不朽的屬靈果子。

注意,主耶穌不能代我們作是否願意跟隨祂的決定,這是人的回應、人的責任;同樣地,我們也不能保證付出辛勞後必有成果,這是神的工作、神的主權。如何在二者中取得平衡,這是我們一生要學的功課。偏重前者,可能會帶給我們不必要的壓力;偏重後者,可能會使我們變得過於被動、消極。而神正是要我們參予祂永恒的計劃,卻也同時認定一切是在祂掌管之內。

這是個奧秘,卻也是使人得釋放的真理。

 

一月十四日 人的責任與神的主權 有 “ 1 則留言 ”

  1. 上帝造人時,給每一個人都有他/她的份,只管好好發揮、運用,盡上人應盡的責任就是了。
    人總是喜歡「話事」、控制,要降服於神,將主權交給祂,並不容易,但若不順服,最後只是苦了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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