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太廿二35-40)
律法師問耶穌的問題是:「律法上的誡命,那一條是最大的?」耶穌的回答是:愛神、愛人,愛神是第一,但愛人也相倣;耶穌故意強調「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注意不是一條誡命,乃是兩條;也就是告訴我們,兩條誡命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使徒約翰說: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人若說:『我愛神』,卻恨他的弟兄,就是說謊話的;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。」(約一四19-20)
事實上,我們有多愛人,反映出我們有多愛神。倒過來卻說不通,也即是說:你對神的愛不一定反映你對人的愛。因為「愛神」比「愛人」容易得多了;我們可以整天唱著詩歌,讀著聖經,嘴裡掛著許多「屬靈」的「術語」,但如果我們的生命沒有改變,對人仍是漠不關心,那恐怕我們所愛的不是個有靈格、又真又活的神,而只是一套思想、理念、或「上天堂」的「保險」而已。
十字架是由兩條木頭組成,從上而下可代表神跟我們的關係,從左至右可代表人與人的關係,兩者相輔相成。所以,「愛神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。」(約一四21)
我們容易愛神,是知道也真切得感受到神愛我們,完全的天父所做的一切都對我們有益處。我們不容易愛人,因為我們常常被不完全的人所傷害,所排斥,歸根結底,人墮落以後的愛還是有條件的。只有懇求聖靈把基督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,我們才能夠行出無條件的愛,才能做到愛神和愛人相輔相成。求神幫助我們不計較人的惡,只仰望基督寶座,選擇繼續愛人。阿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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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以后再来看此分享,开始体会到,什么叫“如果你真正爱神的话,你就会爱神所创造的一切”。创世纪说,神看那一切都是”好的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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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條件的愛,講易做難!每天看著學生重覆地犯錯,不受控時,這刻愛就成了考驗。仍要不斷學習,不帶條件的愛,因主耶穌也是這樣愛我。求主憐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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