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著了,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,回到家裡,就請朋友鄰舍來,對他們說:「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,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!」(路十五5-6)
路加福音十五章裡失羊、失錢和失去兒子這三個比喻有個共通點,就是當這些失去的羊、失去的錢被找回,浪子失而復得時,羊和錢的主人並兒子的父親都馬上大事慶祝,歡喜快樂起來(參路十五9, 23-24)。然而在歡喜快樂之前,他們要做甚麼呢?就是停止去找失去的羊、失去的錢和失去的兒子。
今天很多信徒不見得有喜樂,因為他們仍在尋找已得到的東西,例如神的接納、自己的價值。當我們承認自己需要神,接受救恩,我們已得到神完全的接納,我們所值就是主耶穌的血(參使二十28),因為神是用主的寶血把我們買贖回來的;可是許多人信主後,仍在拼命地要去贏取神的接納和肯定,仍要証明自己是有價值的,卻不曉得神已接納我們,不用靠我們自己的努力去爭取;我們的價值並不在於我們能作甚麼,乃是在於那聖潔的一位為我們作了甚麼。
信主的人,歡喜快樂吧!那最寶貴的,我們已經得著了,不用再去尋找和証明!
“可是許多人信主後,仍在拼命地要去贏取神的接納和肯定,仍要証明自己是有價值的”,总在试图”证明“自己真是一个陷阱:神都知道,神无条件的接纳,不需要不停挣扎着证明(其实多半是证明给人看),只要单单仰望顺服神,把心完全交给他,神就能带你走出水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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