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八日 化悲憤為行動

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,憂愁他們的心剛硬,就對那人說:「伸出手來!」他把手一伸,手就復了原。法利賽人出去,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。(可三5-6)

四十年代,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有法例規定,在乘坐公共巴士時,為盡量減低黑人和白人的接觸,黑人乘客必須先在車的前頭付車費,然後下車再從車的後門上車,以免經過坐在車廂前部的白人;有些白人司機更趁黑人乘客付錢後,下車準備從後門上車時,把巴士開走。假若你是乘客之一,目睹這情況,不管你的皮膚是甚麼顏色,你會生氣嗎?

當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進入了會堂,那裡有枯乾了手的人,他們關心的不是病人的狀況,乃是要找把柄控訴耶穌。看見這些人的心如此剛硬,耶穌先是「怒目…看他們」,「憂愁…」,之後是行動,醫治了那人。我們需要像耶穌,對不平的事發出該有的「義怒」,恨惡不公義的事,為人心的無情無公義而難過,進而有實際行動,在世為鹽為光。

有人說愛的相反不是恨,乃是冷漠。神要我們行公義、好憐憫;世上仍有很多不公義的事,許多殘弱婦孺仍是不斷被欺壓的對象,我們是否有時在該發怒時,卻是漠不關心、無感覺也沒有相應的行動?

六月七日 如此一看

彼得說:「你這個人!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!」正說話之間,雞就叫了。主轉過身來看彼得。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:「今日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」他就出去痛哭。(路廿二60-62)

是誰曾說:「主啊,我就是同你下監,同你受死,也是甘心」(路廿二33)?是那個跟隨主耶穌三年多的彼得。機會真的來了,耶穌被人捉拿、誣告、毒打,這豈不是他的同伴、朋友、門徒可以為他挺身而出、與他同下監、共患難的時候嗎?怎知主最知心的跟隨者之一彼得竟連認他也不敢認,不要說願與他同死。當彼得第三次不認耶穌後,耶穌轉過身來看彼得,這個「看」帶著憐憫、體諒,這個「看」刺透了彼得的心;耶穌早已知彼得會如此,然而他不單沒有責備祂,他還準備上十字架,為這個不認他的門徒受最殘酷的死。

饒恕一個得罪傷害你的人,可有好幾個層次,有人原諒,卻不能忘記;有人既原諒也忘記,卻是不想再跟得罪他的人有交往;也許不求報復已是仁至義盡,不求報復之餘而能由衷的去祝福得罪傷害自己的人,實屬難求。然而能做到為那曾保証跟你出生入死、轉過頭來在利害關頭不認你的人,受最大的凌辱折磨並受死十架上,那簡直是超乎人間至善、愛的最高峰。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(羅五8)

願耶穌這一「看」,同樣刺透我們的心,讓我們深深體會到他對我們的寬恕憐憫,叫我們同樣能去愛和原諒那些傷害我們的人。

六月六日 你看得見嗎?

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(羅八28)

舊約以斯帖記是全本聖經六十六卷書中唯一沒有提到「神」或「禱告」的書卷;驟看只是個頗有情節的歷史故事;細心閱讀下卻發現神的手在掌管,所發生的每件事都不是偶然。這好比看那些三度空間的立體圖,隨便看只覺是些沒有甚麼特別的圖案,但若你知道如何看立體景象的秘訣,就會發現圖畫中原來內有乾坤,隱藏著一幅有意義的畫像。

同樣地,有時候我們覺得生命無奈,許多錯綜複雜的際遇,不是我們可以掌握控制,我們似很被動的受「命運」支配,沒甚意義可言;但是,若我們願意謙卑下來,求神光照,就不難發現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牽引,祂容許臨到我們身上的事,絕對有祂的美意,要叫我們得益處。

神呀,求祢加添我們屬靈的敏感度和透視力,留心祢在我們生命中的足跡和計劃;堅信萬事都互相效力,在神萬事總有意義,決非偶然。

六月五日 做個奔跑的信徒

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,如同雲彩圍著我們,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,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,存心忍耐,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。(來十二1)

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用競賽來比喻基督徒的人生,我們是要「奔」跑「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」,不是悠閒地散步,乃是要「存心忍耐」,全力以赴地向前奔跑。今天許多基督徒的屬靈生命相當「平庸」(mediocre),他們可能對自己的事業、子女的學業、生活水平要求很高,但是在靈裡的追求卻是得過且過;每個禮拜上教會,偶爾翻翻聖經,不做「壞」事,已是很不錯了;反叛期的年青人喜歡問:「這有甚麼不對?」(What’s wrong with it?)彷彿沒有不對的事就可去作,標準甚低;很少人會問:「我如何能讓基督在我身上顯大?」「我怎麼樣才最能榮神益人?」「神給我這些恩賜才幹,我該如何發揮運用,榮耀主名?」

神對我們的要求是:要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」去愛祂(可十二30);「要完全」,像天父完全一樣(太五48);要「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」(來六1)。不要做過走路的信徒,要做過奔跑的信徒。

六月四日 難為得失定分界

約伯便起來,撕裂外袍,剃了頭,伏在地上下拜,說: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。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一20-21)

擁抱著重病垂危的母親,我捨不得放開,知道她日子不多,更是珍惜相聚的片刻,離別在即,不禁悽然下淚,就這樣我哭醒了,原來又是個夢;其實母親已在十年多前撒手塵寰,然而每當午夜夢迴,思念之情不減當日,沒有良藥可治失母的哀痛。

就在這時,神的話光照: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若不是神賜我一個無條件地愛我的母親,也許母親離世不會是如此巨大的打擊,十年多前的逝別也不會彷似昨天的事。我越覺這是個損失(loss),就越要為神讓我曾擁有這關係、這份愛而感謝讚美祂。

畢竟我們是「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」,所有「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」(雅一17),每次失去甚麼,其實都是我們要感恩的時候,因為若不是神先賜予,祂也就無從收取;得失皆出於神,若能明白並順服神的主權,那麼一宿雖有哭泣,早晨也必歡呼!

六月三日 味道特好的一頓飯

耶穌回答說:「馬大!馬大!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,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;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奪去的。」(路十41-42)

多年前一位單身弟兄搬到我們家附近,興致勃勃的要請外子和我到他家吃飯,於是我懷著期盼到他家,結果那頓晚飯給我留下深刻印象,不是因為煮的是甚麼佳餚美酒,乃是因為食物簡單得出乎我意料之外,我連他用甚麼牌子的罐頭湯也記得;那時我的反應是很欣賞他的真誠,覺得他委實珍惜我們的友誼,深明食物是次要,妤友能聚首才是可貴。

很多時候我們在弟兄姊妹家中舉行聚會,聚會前先有聚餐,結果大半天時間用來預備食物,對食物的「來容」越來越講究,用飯的時間也越來越長,真正深度交流、衷誠分享的時間則相對縮短。我們對美食的餵口越來越大,對靈糧的渴求則越來越少。

主耶穌提醒我們,要多珍惜與他親近的機會,世上有「許多的事」不斷在攫取我們的注意力、精神和時間,但是不可少的「只有一件」;我們要以神為神,不要以肚腹為神!

六月二日 難忘的突擊考試

既是出於恩典,就不在乎行為;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。(羅十一6)

讀神學時,一位老師在學期結束時給我們一個「突擊」考試,之後他把答案告訴我們,讓我們自己批改試卷。由於沒有準備,每個同學的成續都不大理想。這時候,他告訴我們把所得的分數劃上交叉,然後在旁邊寫上一百分。「若你在這學期甚麼都沒有學到,我希望你至少記得這個一百分,明白甚麼叫做『恩典』。」

原來他是故意這樣做,得到一百分事小,他這個刻意的舉動給我們的提醒卻是一生受用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恩典(grace)是:不靠自己功勞行為而得的恩惠(unmerited favor)。若我們常常記得生命中最大的禮物—存在活著—都是全出於恩典時,對於其他一切我們就不用那麼介懷。越明白主恩典的人,就越曉得常去感恩,也越能夠用恩慈去待人。既知道我們是白白地得來,也當學習白白地捨去(參太十8)。

六月一日 別讓眼淚在心藏

與喜樂的人要同樂,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(羅十二15)

友人父親突然心臟病發,早上還是精神奕奕,下午就已撒手人寰,她為怕令母親更傷心難過,於是一直強忍著淚,不敢表達傷痛之情;怎料母親還是晝夜以淚洗臉,茶飯不思,生活完全癱瘓。後來友人終於覺悟,母親不單要為自己喪夫落淚,更是連女兒的一份眼淚也要代流,於是她不再抑制自己的情感,與母親一起哀哭,結果兩母女都能加速得醫治,一起渡過那死蔭幽谷。

保羅教導我們要與喜樂的人同樂,與哀哭的人同哭,實在很有意思。在別人得意之時,真心分享別人的快樂,沒有半點嫉妒;在別人傷心難過時,能切身處地,由衷的灑下同情的淚,感情不吝嗇的投入,這比起許多安慰的說話、理性的分析,更能起醫治作用。最不智的就是裝作甚麼也沒有發生,不敢去面對、去碰那傷患,強把傷口隱藏,也就難得復原。

分享的快樂是加倍的,分擔的痛楚是減半的,這仍是很上算的程式。

五月卅一日 今日話明天

嗐!你們有話說:「今天明天我們往某城裡去,在那裡住一年,作買賣得利。」…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;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。(雅四13, 16)

驟眼看來,說話的人是何等的充滿信心,他知道在甚麼時候要到哪裡去,住多長的時間,做甚麼,甚至連結果他也完全預知到,就是將會「得利」。那問題出在哪裡呢?就是他太有把握,到一個地步完全把神放在一邊,在他的計劃裡沒有讓神介入,也沒有求問神。這不光是因為他有十分的信心和把握,根源問題是他的驕傲,覺得靠自己可以成就一切,所以雅各清楚指出「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。」

有時候我們為將來想得太多、太仔細:孩子要上甚麼大學,年老在哪裡退休,要有多少存款才足夠…我們有否花太多心思在這些事情上,而忽略了神今天所要我們行的呢?「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,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;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,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。」(詩一二七1)若我們的「今天」活得不好,沒有活在神的旨意裡,我們為明天有再多的計劃,也是徒然。

五月三十日 施比受更為有福

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、銀、衣服。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,說: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。」(使二十33-35)

曾住在印第安人中間的白人史頓(E. T. Seton)寫了一部有關印第安人的書,一開始就提到白人一般看成功是基於「我能為自己爭取多少物業?」而印第安人看成功則會問:「我為我的人民提供了多少服務?」前者非常物質化,後者則以「助人為快樂之本」;兩者量度成功的標準很不一樣,他們的價值觀也大大影響著整個民族和文化。

美國常被喻為是一「機會之地」(land of opportunity),但到底是甚麼機會呢?是服務別人的機會,抑或是為自己積攢財富的機會?我們人生的大前提是要不斷的去得到、爭取,抑或去付出、施予?

生活在這片「機會之地」,我們耳濡目染的都是教人如何可以活得更舒適方便,更能享受各種先進科技帶來的好處;久而久之,我們很容易忘記耶穌留下給我們的榜樣是倒空、捨己、服侍人,真箇很不一樣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