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(約十三35)
曾參加一個很特別的營會,強調主耶穌基督對每個人的愛,透過一群蒙恩的肢體,在三天的相處當中,把基督的愛很具體地表達和展現出來。曾參加過這營會的人,就是那些去服侍第一次參加這營會的人。
記得當我抵達營地時,即受到如「貴賓」般的款待,然當中很明顯地有兩類人,一是好像我這樣第一次參加營會的人,另一類就是那些曾參加過這營會的人,彷彿他們身上真的有個「記號」,一看就知這是受過這「愛」的洗禮的人,如今要把這基督的愛傳給下一組人身上。
「教會」就是「當信徒聚在一起」的意思。若每次有信徒相聚在一起時,都是這樣真實無偽,厚厚的以愛相待,以愛相連,叫人一看就認得出他們的「與別不同」,我想「福音」不用「傳」也會有相當大的吸引力,把人吸引到這愛的群體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