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十六日 自然與超自然

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「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」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(太七22-23)

近年來,「基督教」圈子裡多了一種甚受歡迎的「事工」,教你如何行異能、醫病、趕鬼,有一個「超自然」的生活型態。事工的開始通常是某人有過一些「超自然」經歷,包括見過耶穌、天使,到過天堂等等,然後超自然能力激增,於是到處分享其「見證」,並教人如何可以有「同樣」的經歷和恩賜,相應書目、光碟也成為暢銷產品。

我不敢說這些「故事」都是假的,可是若這些經歷和恩賜真的是「超自然」的話,那又怎麼可以這麼自然地把它們包裝成可以賣的產品和課程,又很有把握這些學生可以同樣「得到」這些「超自然」的經歷呢?換句話說:「超自然事工學校」本身不是有點矛盾嗎?

耶穌兩千年多年前已告訴我們「當那日」會有「許多」奉他名說預言、趕鬼和行異能的人他是不認識的,我們要儆醒!

十一月十五日 更大的信心

因為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。(林後五7)

《裡外更新》作者克莱布在他一本書中,分享他年老的父親經歷一個心臟手術後,有十天躺在醫院中盡受折磨,期間許多好朋友都到醫院去探望他,而他最想要的神,卻一刻沒有出現過;躺在病床上的日子,他完全感覺不到神的同在。然而,他哽咽著對兒子說:「想到神信得過我相信祂在那裡,雖然沒有任何跡象,只因祂說祂在那裡,我很感恩!」能平靜風浪是神蹟,在風浪中能平靜也是神蹟。

這又讓我想起有位在信徒圈子裡備受愛戴的一位姊妹,患腦瘤16年,卻從沒有半句對神的怨言,甚至最後幾年失明、失聰,對神信心依然,對人愛心不減;有人可能會問:神要醫她不是易如反掌嗎?雖然我們看得見的,她看不見;然而,也許她用信心的眼睛所看見的,可能比我們肉眼看得見的更精彩、更繽紛。

既有這麼多雲彩般的見證人圍著我們,深盼我們不用等到肉眼看不見,信心的眼睛也能同時打開。

十一月十四日 誰叫人成長?

又說:「神的國,如同人把種撒在地上。黑夜睡覺,白日起來,這種就發芽漸長,那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。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:先發苗,後長穗,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。穀既熟了,就用鐮刀去割,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。」(可四26-29)

耶穌喜歡用比喻,藉著自然界可見的現象來教導我們屬靈的真理。這裡說神的國就如同人把種撒在地上,好比我們用諸般途徑、把握機會在人心中播下福音的種子,然後有天這種子發苗長穗成熟,可被收割;然而在這過程中,撒種的人做了甚麼呢?睡覺。種子的成長跟撒種的人無關,乃在於在種子裡面藏著的生命。

保羅說:「我栽種了,亞波羅澆灌了;惟有神叫他生長。」(林前三6)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」(羅一16)。我們不用拔苗助長,不需跟人辯駁,用自己的口才去說服人接受福音。我們也不需要畫蛇添足,好像福音本身不夠吸引,要我們加一把勁。也不用太介意別人的反應,我們的責任是儘量去撒種,時候到了,必得收成。

十一月十三日 常在裡面

你們要常在我裡面,我也常在你們裡面。(約十五4)

主耶穌說我們要常在他裡面,他也就常在我們裡面。提到「常在他裡面」,我們會想到要常常讀經、禱告、唱詩、敬拜、默想親近他,感覺與主很親近;但當不是在讀經禱告或作以上種種時,我們又回復一貫模樣,還是會缺乏耐性,還是會有不足的愛心,還是「普通人」一個;可知主給我們的期望並不止於我們在他裡面,乃是他也要在我們裡面;若主在我們裡面,我們去到那裡,主也在那裡;我們時刻帶著他的同在、他的榮光、他的能力、他的恩典,我們的生命會很自然地流露出因有他內住的馨香和平安,那是一種多麼與別不同的生命,多麼使人羨慕的關係。

不要只滿足於我們在他裡面的關係,要進深到他在我們裡面的連結。且這種關係不是若即若離,乃是每時每刻的。這不是一個空想,乃是主所願意。問題是我們有沒有這個意識和信心。

十一月十二日 兩種生活型態

有一個文士來,對他說:夫子,你無論往哪裡去,我要跟從你。耶穌說: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(太八19-20)

一位傳道人要求太太不要買一張太舒適的床,理由是他常要到各地領會,若旅館的床跟家裡的床相差太遠時,他會難以入睡。所以買張不要太舒服的床是為了他在外可以睡得好,作工更有果效。

事實上,「追求舒適」很容易成為一種生活型態;且看每到週末多少家庭會把時間花在美化家居上,使自己生活得更舒適更寫意:層出不窮的新產品,永無止境的「加級」;生活變得越來越複雜,物質佔據了我們許多時間空間,到頭來我們所付上的可能遠比我們所得到的要多。

反過來說,另一種生活型態是以跟隨神、經歷神為所追求的重心,這種人生觀和價值觀很不一樣:今天不曉得明天會到哪裡、住哪裡,可是主耶穌就在我們可以伸手摸得到的範圍內,在他那裡有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,有喝過叫人永遠不渴的活水;兩種生命、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型態,你過的是那一種呢?

十一月十一日 求告主的名

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,起名叫以挪士。那時候,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。(創四26)

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時生塞特,塞特活到一百零五歲時生了以挪土,「那時候,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。」(創四26)自從亞當、夏娃吃了禁果,他們跟神的關係今非昔比,有整整二百三十五年人類的始姐沒有去求告耶和華的名,始祖沒有榜樣,子孫們同樣沒有去求神的名,直到塞特的兒子出生。

二百三十五年有多長?差不多是整個美國的歷史。亞當生塞特之前生了該隱,該隱生了以諾,以諾生了以拿,以拿生了米戶雅利……聖經沒有很清楚記載亞當當時有多少代「同堂」,然而他的長子把他的次子親手殺了,想來他也不會有太幸福的家庭生活。該隱的後代有個殺死自己親兄弟的先祖,不知道對他們影響有多深。

為甚麼要等二百多年,人「才」求告耶和華的名?若亞當夏娃一開始就求告主的名,人類歷史會不會改寫?這些人倫悲劇可否避免?

讓我們從先祖的歷史汲取教訓,隨時來到主前,「因為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」(羅十13)

十一月十日 切莫過於疲倦

我兒,還有一層,你當受勸戒:著書多,沒有窮盡;讀書多,身體疲倦。這些事都已聽見了,總意就是:敬畏神,謹守他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(傳十二12-13)

不曉得所羅門王寫這段話時有否想到有天會有互聯網絡(internet)這回事。如今的確是人人都是作家,人人都可以著書,即便是「電子書」或是一個「博客」,我們漫無目的也可以隨時花上多個小時「上網」看東看西;怪不得今天許多人有因為長期坐在書桌電腦前而生的毛病。

魔鬼的技倆層出不窮,當牠不能引誘你去看那些低級的、猥瑣的、色情的東西時,牠可以叫你花很多時間去追求知識,甚至是「好」的知識,要記得當初神叫亞當不要吃的樹,就是「分辨善惡樹」,或作「善的知識」(the knowledge of good)與「惡的知識」(and evil)的樹。

在神國的體系裡,重要的不是我們知道多少,可以成就多少,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是否連於祂的生命,我們是否以祂為我們一切所是所作的根源。也就是所羅門所說的,總意是「敬畏神」。關係永遠比知識重要,我們不要叫自己過於疲倦啊!

十一月九日 耶和華與他同在

約瑟被帶下埃及去。有一個埃及人,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,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。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,耶和華與他同在,他就百事順利。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,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。(創卅九1-3)

這個護衛長波提乏一定有很多奴僕,他自己也該是那些日理萬機的大忙人;然而,在百忙當中,在眾多僕人裡,他竟留意到耶和華與約瑟同在,「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」。很多人辦事能力都很高,我們卻不一定會把這跟有「耶和華與他同在」連在一起,何況這個護衛長是個「外邦人」;他定是看出這不是「一般」的「順利」,而是有耶和華(約瑟的神)同在的明證。

聽到一個見證,說在香港一個家庭中,當佣人的菲藉人仕,帶領了其僱主全家信主,那是何等美的見證;一個不信神的人能從下屬身上看到有神,成了他全家的祝福。

但願我們無論職位多高多低,信主不信主的人都能察覺有耶和華神與我們同在。

十一月八日 門徒與信徒

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(太廿八19-20)

耶穌留給門徒的大使命是:「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…」很多時候我們卻把它聽作:「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信徒…」我們很著意去傳福音,帶人信主,當人信主後,卻沒有更深入地去跟進,助他成為有根有基委身於主肯付代價的門徒,所以很多信徒懷著「消費者」心態,到教會是為要享受所能得到的好處;又或者我們會把這大使命聽成:「你們要去,使信徒作我的門徒…」,以為使人成為主的門徒是從他信主後開始。所以有人信主就會介紹他參加「門徒訓練班」,「作門徒」成了一個專為信徒而設的課程,上了幾課就可以「畢業」。

主耶穌是叫我們使「萬民」作他的「門徒」,若我們在人還沒有認識主時就用心灌溉,用建造門徒的心態來愛他、誘導他、栽培他,帶領他從「萬民」之一成為「門徒」,那將會是多麼不一樣的關係和互動。建造門徒是生命的流露與傳承,而不是刻板的教室與課程。

十一月七日 何足掛齒

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(太十八32-33)

單看下面的經文:「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(太十八35)會覺得天父的饒恕很有條件,條件是我們要先饒恕我們的弟兄;但仔細讀這個比喻時,會發現我們之所以有能力去饒恕,完全是基於我們自己先被饒恕;換句話說,真正有能力、主動去饒恕的是神,我們只是在參予祂已成就的饒恕中,試想神饒恕了我們一生的過犯:過去、現在、將來,加起來也有「一千萬銀子」吧,而別人對我們的傷害、負的債,跟我們自己日積月累對神的虧欠相比,也可能只是「十兩銀子」。

與其說神饒恕我們有條件,倒不如說神把祂對我們的饒恕和我們對別人的饒恕放在一起,是要提醒我們要常記得我們是被免了重債的人,這樣我們要免去別人相對來說少少的債,又算得甚麼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