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:「你們和驢在此等候,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,就回到你們這裡來。」(創廿二5)
當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,他將要回來時,他是說他將會和以撒一起回來。到底亞伯拉罕在想甚麼呢?他明知上山是要獻以撒,他又怎麼說他會跟以撒一起回來?原來「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」(希十一19),他相信「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。」(創廿二8)雖然神的要求驟眼看來甚不合情理,亞伯拉罕也即時就順服了,且坐而起行;然而,至終亞伯拉罕相信神的屬性,祂是慈愛的,祂會供給祂兒女所需;祂是大能的,能叫死人復活。亞伯拉罕不但信,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信的對象是誰,他認識神,難怪他能被稱為「神的朋友」(雅二23)。
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,無疑是幫助了他對神的順服。他至終相信神是極美善且滿有大能,所以他能去做眼前看來不合情理的事。他對神的順服是基於他對神的認識。 對於一個時刻與神同行、真認識神的人來說,也許信靠順服就會來得更容易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