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廿三日 習練才能通達

惟獨長大成人的纔能喫乾糧;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。(來五14)

中學時期有位教社會科學的老師,被委派作我們乒乓球校隊的教練;最「特別」之處就是這位老師自己一點也不懂打乒乓球,她為了當我們的教練,努力惡補,於是她向我們傳授一大堆理論,更手拿著球拍示範,只是她的球拍從不會真正碰上乒乓球,可謂「有姿勢、沒實際」。可以想像我們球隊的進度如何。

不少信徒也有類似傾向,努力「研讀聖經」是為了把知識傳授別人,卻沒有經過親身消化和應用;更可怕的是,頭腦知識越多,心越硬,對神的話語更難作出具體實際的回應。真正在主裡「長大成人」的人,秘訣是要常常「習練」神的話,不斷地應用在自己身上,帶來生命的成熟和改變,能分辨好歹。讀神的話從來不是只為了頭腦的知識(information),乃是為了生命的改變(transformation)。

把神的道比作「乾糧」,表明我們必須細細咀嚼、消化、吸收、應用,這樣對我們的靈命才有真正的益處。我們千萬不要像文士和法利賽人般,「能說不能行」(太廿三3),永遠長不大。

七月廿二日 形式與實質

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,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裏觀看,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,心裏就輕視他。(撒下六16)

二千年暑假曾參加「阿姆斯特丹2000」全球佈道者大會,有萬多人來自二百多個國家或地區參與是次盛會,每次聚會前均有不同民族用不同的形式、風格獻詩、敬拜神,令自己大開眼界。然而有些民族敬拜的方式跟自己「慣常」的聚會形態相距甚遠,手舞足蹈的程度跟震耳欲聾的聲浪叫自己有點受不了,當時心裡閃過一個念頭:「如果我剛開始接觸基督信仰的時候,是去了這一類的群體,不曉得自己是否會繼續留在那裡。」現在回想,那想法實在狹窄;我怎能用自己的標準、習慣的形態,去規範別人敬拜的方式!主耶穌說:「拜他的,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」(約四24)重點是心靈和誠實,不是地方與形式。

大衛的妻子米甲看見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,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,覺得這跟他的身份很不相稱,她把焦點放在形式(form),而不是實質(essence)上;只覺得大衛的衣著舉止不合體統,卻沒有看到大衛對神的心,至終受損的是她自己(參撒下六23)。

有形式而沒實質的,只是死的宗教,不是活的信仰。

七月廿一日 真正的身份

摩西對神說:「我是甚麼人,竟能去見法老,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?」神說:「我必與你同在。…」(出三11-12)

當神要打發摩西去見法老,將祂的百姓從埃及領出來時,摩西的本能反應是甚麼呢?他馬上想到自己,他問神他是誰?竟能肩負如此重任?他質疑自己的身份。神怎樣回答他呢?告訴他「你是在王宮中長大法老女兒的兒子,你是孔武有力、輕易把埃及人打死的王子」嗎?不!神說:「我必與你同在。」看似問非所答,其實祂的答案正是摩西要聽的。我們的身份不在於我們生在何家,或有甚麼才幹本領,乃在於有神與我們同在,有神與我們同行。

有人說基督徒Christian這個字很有意思,若把前面基督(Christ)這個字拿走,剩下的“ian”就是“I am nothing”,即是說,沒有基督的話,我甚麼也不是。耶穌也是這樣對門徒說:「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作甚麼。」(約十五5)然而有主的話,我們卻是「凡事都能作。」(腓四13)

不論面前的任務有多大多難,能作不能作的關鍵不在於「我是誰」,乃在於有「誰」與我同在。有神同在的人—這才是我們真正的身份!

七月二十日 硃紅變雪白

耶和華說:「你們來,我們彼此辯論。你們的罪雖像硃紅,必變成雪白;雖紅如丹顏,必白如羊毛。你們若甘心聽從,必吃地上的美物。」(賽一18至19)

認識一位年邁長者,每次跟人閒聊時,總把話題回到他壯年時的慘痛經歷──妻子在家中奪去自己的性命,兒女喪母後先後離他而去。他覺得這一切都是由他而起,沒有善待妻子,也不能叫兒女尊重他,內心充滿歉疚。其實今天神已重新賜他賢妻及聰穎孩子,他卻仍活在過去的罪孽中,不能自拔。

耶和華神對我們的愛,精彩之處就是當我們願意向祂認罪悔改時,祂不單抹去我們的罪,更為我們改寫生命史,猶如我們不曾犯過錯般。撒拉就是個好例子,希伯來書說她「因著信……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,還能懷孕,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。」(來十一11)但其實當她聽到主說她在一年後會生個兒子時,她不但暗笑這事之不可能,之後更撒謊,不承認自己曾笑過(參創十八10至15)。然而神饒恕她,塗抹她的過犯,且把她列為信心偉人之一。

這是神饒恕的本質,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」(約壹一9)。既已洗淨,就是個新開始,因此千萬不要自己再製造污垢!

七月十九日 「幻肢」已不存在

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。(羅六6)

醫學裡有個現象叫「幻肢症候」,就是有些人因疾病或意外肢體被切斷,在失去肢體的日子,卻仍會感到已不存在的肢體傳來痛楚。在基督裡重生得救的人,許多時也會有這「幻肢症候」,就是明明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耶穌同釘十架,罪身已滅絕,不用再作罪的奴僕,我們卻仍是脫離不了那犯罪的傾向。譬如有人信主前動輒發脾氣,需明知不對,卻總好像身不由己的屢次犯錯;信主後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(加二20),我們不單不再在罪的權勢下,且絕對有能力不去犯罪。秘訣在於我們「向罪…看自己是死的」(羅六11);既然死了,就不該再犯罪,也可以不去犯罪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不要被蒙騙,不要自憐,不要以為自己不能勝過某些惡習和罪行。罪身已然滅絕,我們絕對沒有犯罪的必要。不一定是甚麼離天大罪,就如驕傲、嫉妒、自私、貪婪、發脾氣,這些都沒有在我們身上出現的許可証。那愛犯罪的「幻肢」已不存在,如今我們是從死裡復活的人,我們的肢體是要獻給神作義的器具。

七月十八日 用你有的

…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,有一個討飯的瞎子…巴底買…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,就喊著說:「大衛的子孫耶穌啊!可憐我吧!」有許多人責備他,不許他做聲。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:「大衛的子孫哪,可憐我吧!」耶穌就站住,說:「叫過他來。」…瞎子就丟下衣服,跳起來,走到耶穌那裏。(可十46-50)

教會裡有位患蒙古症的青年人要受水禮,在人前承認耶穌是她個人的救主,通常牧師在施浸時會問受洗的弟兄姊妹耶穌是誰,他們就會大聲回答說:「耶穌是我的主。」這位患蒙古症的姊妹向來說話有困難,不能用語言來表達自己,那當牧師問她這問題時,她該怎樣回應呢?原來她早有準備,當牧師問她「耶穌是誰」時,她雖不能用舌頭宣稱她的信仰,卻是馬上舉起雙手,用手語清楚地表達「耶穌是我的主!」當下全場掌聲如雷,為到她的見證感到興奮,榮耀歸神!

瞎子巴底買眼睛不能看東西,他卻是用他有的耳朵,「聽見」耶穌來了;又用他的嘴巴,「喊著」耶穌的名字,不理會別人的責備禁止,為要取得耶穌注意;當穌叫他到他那裡去時,他又用他雙腿「跳起來」,「走到」耶穌那裡。結果他的夢想成真,瞎眼得看見。

不要把焦點放在我們所沒有的,要積極去運用我們所有的;瞎子能看見,關鍵也就在於此。

七月十七日 你有多靈敏?

「我現在心裏憂愁,我說甚麼纔好呢?父啊,救我脫離這時候;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。父啊,願你榮耀你的名!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,說:「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,還要再榮耀。」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,就說:「打雷了。」還有人說:「有天使對他說話。」(約十二27-29)

當耶穌對父神說:「願你榮耀你的名」時,父神馬上回應他,說:「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,還要再榮耀。」這是個聽得見的聲音,是一句話,自然耶穌聽得很清楚,沒有任何疑問,可是旁邊的人聽到甚麼呢?有的以為是打雷,聽到很大的聲音,卻以為是自然界的現象,聽不到當中有甚麼意思;有些以為是「天使對他說話」,這比較接近事實,起碼知道這是有意思的溝通,並且是來自這世界以外的使者,是超自然的現象;有的可能甚麼也聽不見,也沒有被記載。耶穌不但聽見這句話的來容、源頭,更明白這句話的目的:「是為你們來的。」(約十二30下)可見對神聲音的接收可有不同的層次。

耶穌能準確聽出這是父神的聲音和說話的內容,因他跟父神有密切的關係,父親的聲音對他來說一點也不陌生,他跟天父有的是時刻不斷、相互交流的溝通。

父神仍然很想跟祂的兒女溝通,但我們對祂聲音的接收有多敏銳?耶穌說:「這聲音不是為我,是為你們來的。」我們聽得見嗎?

七月十六日 信心與行動

有一個女人,患了十二年的血漏,來到耶穌背後,摸他的衣裳繸子;因為她心裏說:「我只摸他的衣裳,就必痊愈。」耶穌轉過來,看見他,就說:「女兒,放心!你的信救了你。」從那時候,女人就痊愈了。(太九20-22)

有個窮困的家庭謝飯時,父親迫切地禱告:「天父,謝謝祢賜我們飲食,祢知道我們的需要,我們可以吃的都吃光了,求祢賜我們二十元,好叫我們能買一些基本食用,渡過這難關。」禱告完,有人送來一個信封,裡面正好有二十塊錢,父親興奮得跳起來說:「神真的聽我們的禱告!」不到十歲的兒子表現卻沒有那麼激烈,只說:「你剛才這樣禱告,神垂聽,差人送來金錢,有甚麼希奇?難道你不是預期會這樣發生的嗎?」

為甚麼耶穌走在人群中,碰著他的人多的是,卻獨有這個患血漏的婦人得醫治?因為「她心裏說:『我只摸他的衣裳,就必痊癒。』」她知道耶穌那裡有醫病的能力,她的病不是簡單的,她已花盡所有,也一點不見好(參可五26),但她因為「聽見耶穌的事」(可五27),就特地來到耶穌那裏,深信只要摸他的衣裳,就得醫治,可見當我們預期神會在我們身上成就奇事時,也是信心的一種表現。

我們不要只懂情辭懇切的禱告,卻沒有把握神真的會垂聽。讓我們都有這婦人的信心,促使我們走到耶穌跟前,深信在他有大能,能帶來肉體的醫治、心靈的改變、生命的更新!

七月十五日 人心如水深

人心懷藏謀略,好像深水,惟明哲人纔能汲引出來。(箴二十5)

常聽說戰爭能將人最好和最醜的一面展示出來,又如美國九一一事件,我們看到有人可以這樣週詳地去計劃如何置無辜的人於死地,同時間也看到許多消房員奮不顧身地去救人;有時不一定是戰爭或九一一這般極端的例子,就是面對一些衝突、壓力或突發事件時,也可以將人最好和最壞的一面呈現,也許我們也不太瞭解自己的潛力和底線在哪裡,直至考驗臨到。

「人心懷藏謀略,好像深水」,人越大,似乎變得越複雜。我們的內心常有交戰,面臨危機時,我們是要把神的形像活出來,抑或容讓罪作王?求主幫助我們成為「明哲人」,讓我們能懂得與人相交的藝術,多去明白別人,把人內在屬神、像神那美好的一面去「汲引出來」,而不是因為一些不小心的說話、不恰當的行為,而刺傷或觸怒別人,叫人顯露了其陰暗的一面。

自然人最終要為自己所作所行負責,但我們也該盡量去建立別人,而不是去拆毀。

七月十四日 生死一臂間

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他砍下來;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裏去。(可九43-44)

看到這段經文,令我想起二零零三年五月有則轟動一時的新聞,就是有名廿七歲男子獨個兒去爬山,怎料過程中被一塊重八百到一千磅鬆掉下來的巨石壓住右手,這男子用盡各種方法,都不能脫身,到了第五天,他已兩天沒有水喝了,知道必須孤注一擲,才有生還機會,於是用身上携帶的小刀,割斷自己的右臂,以求逃生,不然必死無疑。結果他雖然斷了右臂,卻救回了性命。與其四肢完整地坐以待斃,這男子寧可少了一隻手卻拾回生命,去征服更多的高峰。 這男子能如此果斷和勇敢,因為他知道肉身生命的寶貴,他必須在生死中間作一選擇,他揀選了生命。

同樣地,我們有時必須作出極艱難的抉擇,為的是要得生命,過聖潔的生活,討神喜悅,不容罪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叫我們順從身子的私慾(參羅六12)。保羅說:「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」(林前九27),信耶穌沒有甚麼條件,作門徒卻須付代價呢!